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数字化为全球经济注入新动能******
两部“互联网发展报告蓝皮书”发布——
数字化为全球经济注入新动能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孔繁鑫
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和世界互联网发展取得哪些新进展、新成就?又呈现出哪些新趋势?11月9日,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对外发布。
蓝皮书由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牵头,由国内外互联网领域高端智库和研究机构参与编撰完成,自2017年起连续6年面向全球发布,已成为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一项重要成果。
中国数字社会建设更加均衡包容
《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从网络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数字化公共服务、网络文明、网络安全、网络法治及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等7个方面,立体呈现了中国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新实践、新成就。
截至2022年6月,中国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185.4万个,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5G网络;光纤宽带加速升级,千兆用户规模达到5591.1万户,全国超过300个城市启动千兆光纤网络建设;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1.7万亿元……一系列数据,清晰展现了中国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取得的亮眼成绩。
记者留意到,蓝皮书中专门用一个章节系统介绍了数字社会建设情况。“我国数字社会建设更加均衡包容。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信息惠民、网络扶贫和电信普遍服务,在数字鸿沟治理方面一直走在国际前列。”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副院长李颖新说。
世界进入全面数字化转型发展期
《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重点立足全球视野,梳理总结世界互联网发展情况,客观反映在国际复杂环境下,各国积极探索、推动发展、应对挑战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果。
“从总体上看,全球互联网仍然在曲折中前进、在竞争中发展。”李颖新介绍,世界进入全面数字化转型的发展时期,数字技术创新仍是全球战略重点;此外,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
蓝皮书显示,2021年全球47个国家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38.1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15.6%,占GDP的比重达45%。“数字经济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李颖新说,疫情之下,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转移到线上,催生了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在线办公等新的业态和经济增长点;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的特征更加明显,继消费互联网之后,产业互联网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11日 07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